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屋物业管理细则(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工作,营造清洁、安全、优美的校园环境,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屋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学院通过规范性程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学院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对学院公用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和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的活动。
第三条 学院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章 物业管理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
第五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 负责人兼,办公室成员由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网管中心及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组成,代表学院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活动及房屋使用部门的监督责任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确定公用房屋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服务责任)部门。
2、与公用房屋使用部门(单位)签订物业管理责任书。
3、会同公用房屋使用部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质量和主体责任部门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4、会同公用房屋使用部门编制年度物业管理费用预算,由学院财务处在年度预算中划出专门物业管理经费。
5、会同公用房屋使用部门对物业公司日常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和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
6、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审核、支付。
7、将公用房屋主体责任部门对物业管理监督及履责情况向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 保卫处职责
1、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对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的管理,含应急疏散通道、学生紧急疏散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处置各类安全事故。
2、配备更换消防器材。
3、配备、更换应急指示标志设施。
第八条 后勤服务集团职责
1、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对水、电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2、履行对公用房屋的水、电等单次、单件超过100元的日常维修责任。
3、定期对公用房屋附属的水电设施进行检修、保养(含更换)。
第九条 网管中心职责
1、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和使用单位对网络通信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2、履行对公用房屋的通信、网络等单次、单件超过50元的维修更换责任。
3、定期对公用房屋的网络通信设施进行检修、维护。
第十条 后勤管理处职责
1、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和使用单位对房屋门、窗、桌、椅等设施的使用、维护。
2、履行对公用房屋的门、窗、桌、椅等单次单件超过50元的维修责任。
3、定期对公用房屋的门、窗、桌、椅的检修维护。
第三章 公用房屋使用部门(单位)主体职责
第十一条 公用房屋使用主体部门的确定
公用房屋使用主体部门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使用公用房屋部门(单位)的状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地确定公用房屋使用主体部门。
1、一栋楼号为一个单位(部门)使用者,该单位(部门)成为该楼号公用房屋使用主体部门。
2、一栋楼号有多个单位(部门)使用者,综合协调部门或使用面积较多单位(部门)层位该楼号公用房屋主体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3、公用房屋领导小组指定的公用房屋主体部门。
第十二条 公用房屋使用主体部门的职责
1、对所使用的公用房屋卫生保洁、安全秩序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向物业公司、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2、对物业公司的日常服务、管理质量实施监督,定期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
3、监督检查主体服务部门在物业管理公司维修额度外的维修、更换情况,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
4、协同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管理费用进行审核及对物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5、督促协助部门(单位)监管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章 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三条 在学院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取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应资质。
第十四条 从事物业管理与服务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十五条 物业公司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承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卫生保洁、园林养护、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公司享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管理权利。
第五章 消防安全及公共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管理由学院保卫处统筹负责,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遵守学院保卫处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由学院保卫处统一配置,物业管理公司对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看护责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巡查。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应禁止的行为
1、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私改线路。
2、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物品。
3、焚烧废纸、垃圾,乱扔烟头。
第二十二条 各物业使用单位负有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教职工或学生等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六章 物业维修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公司维修范围
1、共用部分:主要包括:楼梯间、配电间、电梯间、开水间、洗漱间、沐浴间、卫生间、大厅、走廊、通道、通道门、防火门、玻璃门窗等。
2、共用设施:主要包括:配电间设施设备、电梯、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开关、消防设施、相关机电设备等。
3、室内设施。主要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的各类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
第二十五条 维修责任
1、共用部分的维修。包括:门、锁、窗、玻璃、隔断及隔断门、冷水管、便池、洗手池、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照明、开关、线路、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3、教室、办公室、实验室、教师休息室、教室的维修。包括:门、窗(含玻璃、窗帘及窗帘轨道)、锁、电铃、照明灯、电风扇、开关、线路、课桌椅、黑板、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
4、其它各项专用设施设备,按承建商或供应商的承诺或协议进行维修,如无维修协议,由对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二十六条 报修程序及维修管理
1、物业公司开通24小时报修电话,并在公告栏永久公布。
2、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调校、修整、加固、小型维修维护,必须于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
3、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教室,由物业管理公司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教学行政办公室、教师休息室及实验室室内维修等零星维修,直接拨打物业管理公司报修电话报修。
4、凡报修后未得到及时维修的,可根据维修的不同类型,向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投诉。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未经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和同意,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在学院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任何有偿服务项目。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保证物业服务质量。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并造成损失,确属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第三十一条 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部门及物业使用人,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日常考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结果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三十二条 如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要求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可向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确属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的,可根据合同约定,解除与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重新组织招标,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管理公司2年内不得参与同一区域招标。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为本办法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附件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附件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学院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小组,参加单位为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网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物业使用人。
二、考核形式
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
(一)日常考核
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受理物业使用人投诉。凡属日常检查或物业使用人投诉确属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按《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予以扣分。
(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包括定期向物业使用人征询意见和考核小组定期考核。每3个月,公用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物业使用人征询1次意见,物业使用人参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每3个月,考核小组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1次考核,按照《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严格评分。
三、考核分值
日常考核占20%,其中,公用房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检查和物业使用人投诉各占10%。定期考核占80%,其中,物业使用人评分和考核小组评分分别占20%和60%。
四、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为考核合格线。考核结果在80分(含80)~90分之间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2%的物业管理费用;考核结果在70分(含70)~80分之间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5%的物业管理费用;考核结果低于70分,解聘该物业管理公司。
附件2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
标准内容 |
规定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一 |
基础管理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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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已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
2 |
符合2.0,不符合0 |
|
2 |
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进行物业维修 |
2 |
符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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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
|
4 |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公约等各项制度完善 |
2 |
完善2.0,基本完善1.0,不符合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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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订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
2 |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1处不完整规范扣0.2;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1.0,无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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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物业管理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
2 |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
|
7 |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1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 |
2 |
符合2.0,不符合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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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接受物业使用单位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
4 |
有值班制度1.0,无值班制度0,有值班制度但未坚持24小时值班每发现1次扣0.2;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1.0,未设服务电话0,设立服务电话但未坚持24小时服务每发现1次扣0.2;接受并及时处理物业使用单位和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投诉等电话2.0,发现1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处理或回访记录每次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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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定期向师生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师生有效投诉率2‰以下,投诉处理率100% |
2 |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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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急修2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急修及时率98%以上、返修率不高于1%;预约维修应在约定时间到达维修现场,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应作出限时修复的承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
3 |
建立并落实4.0;未建立扣 4.0;建立但落实不到位扣相应分值:及时率符合1.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5,每升高1个百分点扣0.1;预约维修及时、履行承诺0.5,不及时、不履行承诺0,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完整0.5,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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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业管理区域禁止饲养宠物、家禽,禁止不经批准随意设立各类永久性的设施。宣传广告、宣传横幅等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张贴、悬挂。 |
3 |
执行3.0,每发现1处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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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除学校统一规划的商业经营网点,禁止一切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商业经营摊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宣传或公益性的临时摊点(不超过24小时),须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 |
3 |
执行3.0,每发现一处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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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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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分别设有教室、办公室、寝室分布图 |
1 |
符合1.0,无示意图扣0.2,无路标扣0.1,分布图缺1个扣0.1 |
|
2 |
无将物业管理用房挪作它用、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无擅自增加经营项目现象 |
2 |
符合2.0,发现1处挪用物业管理用房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扣0 |
|
3 |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为建材贴面的,无脱落;外墙为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外墙为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
2 |
符合2.0,房屋外墙为建材贴面的每发现1处脱落扣0.2,外墙为玻璃幕墙的每发现1处破损或不洁扣0.2,外墙为涂料的每发现1处褪色不一致扣0.2;每发现1处乱张贴、乱涂写、乱画和乱悬挂扣0.2 。 |
|
4 |
每日巡查房屋共用部位,每日巡查记录、养护记录完整齐全,共用部位小修及时,中修、大修有维修计划 |
2 |
符合 2.0,有巡查记录、养护记录1.0,每缺1次巡查记录、养护记录扣0.1;有维修计划、维修及时1.0,无维修计划扣0.5,维修不及时每次扣0.2 |
|
5 |
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门、窗、地面、天花板、隔离门板等无损坏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损坏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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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楼及公寓内楼梯、配电间、大厅、走廊通道、扶手、门窗、天花板、吊顶、内天井、屋面、屋顶等无损坏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损坏未修复扣0.1 |
|
7 |
教室内窗帘、轨道、课桌椅板凳及开关、灯具完好无损坏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损坏未修复扣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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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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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综合要求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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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制订共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3 |
有设施设备档案1.0,每缺1项档案扣0.2;有管理制度1.0,每缺1项制度扣0.2;有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1.0,每缺1项记录扣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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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有重大管理责任事故0 |
|
3 |
配备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
2 |
有专业技术人员1.0;有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并严格执行1.0,发现1次违规操作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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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通畅,路面平整;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等井盖无缺损、无丢失,完好率98%以上;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
2 |
通畅、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2.0,发现1处不通畅、不平整扣0.2,井盖缺损或丢失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每发现1处路面井盖影响通行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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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供电系统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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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记录完整,设备运行正常 |
2 |
配电室有管理制度并符合规定1,有记录且设备运行正常0.5,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 |
|
2 |
路灯、楼道灯、卫生间及水房照明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开关等功能良好,灯具完好率98%以上 |
1 |
公共照明设备、开关等功能良好0.5,发现1处损坏扣0.1; 灯具完好率符合0.5,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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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给排水系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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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用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业主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定期查抄水表,代收水费 |
1 |
有用水管理制度和节水措施0.5,不符合0;查抄水表、代收水费及时0.5,不符合0 |
|
2 |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水龙头完好率90%以上 |
2 |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1.0,每发现1处损坏或不正常扣0.2 ;水龙头完好率符合1.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 |
|
3 |
卫生间、厕所无堵塞,地面无积水 |
1 |
符合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5 。 |
|
4 |
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物业使用单位和使用人 |
1 |
限水、停水按规定通知1.0,未按规定通知每次扣0.2 |
|
5 |
排水、排污管道每季疏通1次,雨水井、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排水、排污系统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道路无积水 |
2 |
有完整疏通、检查记录 1.0,每发现1处堵塞外溢或积水扣0.2 |
|
6 |
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订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
1 |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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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电梯 |
3 |
|
|
1 |
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 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
2 |
符合2.0,发现1处不符合扣0.5 |
|
2 |
每台电梯设有专门的管理员 |
1 |
符合1.0,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
四 |
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
18 |
|
|
1 |
有专业保安队伍;保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大楼、公寓等实行24小时值勤,进出大楼、公寓等检查相关证件并登记,有值勤、登记记录 |
3 |
有专业保安队伍1.0,保安队伍未经专业培训0;实行24小时值勤1.0,未实行24小时值勤每发现1次扣0.2;进出检查证件并登记1.0,无检查登记记录0。保安有违法犯罪行为该项为0 |
|
2 |
每栋楼严格按照所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配备足够的保安人数 |
2 |
符合2.0,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
3 |
物业管理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有值班巡逻制度,重点区域、部位每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完整值勤巡查记录;保安人员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
2 |
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0.5,发现未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每次扣0.1;有值班巡逻制度0.5,无值班巡逻制度0;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并有巡查记录0.5,每缺1次巡查记录扣0.1;文明值勤0.5,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1 |
|
4 |
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
2 |
符合2.0,不符合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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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98%以上;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 |
3 |
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5,无管理制度0;有检查和维护记录、消防设施完好率98%以上0.5,无检查和维护记录扣0.3,设施完好率达不到98%扣0.2;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0.5,每发现1处损坏扣0.1;消防通道畅通0.5 ,每发现1处堵塞扣0.1;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0,无应急预案扣0.5,无责任人扣0.5 |
|
6 |
物管区域内无火灾安全隐患,集体宿舍消防、用电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并检查,有检查记录,火灾发生率为零 |
2 |
无安全隐患1.0,发现1处安全隐患扣0.2;有严格的管理规定0.5 ,无管理规定0;有检查记录0.5,无检查记录0;有1起火灾发生0 |
|
7 |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物业管理区域治安案件5‰以下,刑事案件1‰以下 |
2 |
有应急预案1.0,无应急预案0;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率符合规定1.0,不符合扣1.0。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该项为0 |
|
8 |
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若无机动车停车场地,机动车辆需停放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引起交通堵塞。 |
1 |
制度完善0.2,基本完善0.1,不完善0;每发现1台车辆乱停乱放扣0.1,出入无记录扣0.2,占用消防通道扣0.2,堵塞交通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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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
1 |
有制度0.5,有制度但落实不到位的扣0.2;乱停放每部车扣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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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环境卫生管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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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卫设备完备,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公寓等按层设置足够数量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日清运2次,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
2 |
设置足够数量垃圾桶1.0,未设置0,数量不够扣0.5;垃圾袋装化,每日清运,垃圾桶清洁、无异味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
2 |
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 |
2 |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0,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1.0 |
|
3 |
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喷洒消毒剂进行卫生消毒并有跟踪记录 ,垃圾桶2次/周,卫生间、厕所1次/周,排污井池2次/月,开水间1次/月,化粪池1次/季 |
2 |
每发现1处垃圾扣0.2,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每发现1项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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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 |
1 |
符合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
5 |
广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场所无杂物、无垃圾 |
1 |
符合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
6 |
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墙体整洁无污迹、无乱张贴、无乱画,走道、大厅等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各类共用门窗等保持洁净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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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水间、卫生间、淋浴间等每日清扫、拖擦,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水槽(池)整洁、无杂物垃圾,便槽无尿迹、无污迹、无异味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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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实行标准化保洁:教学楼、实验楼等每天早7:00至晚22:00实行15 小时保洁,办公楼、学生公寓、道路、广场等每天早7:00至晚18:00实行11小时保洁,保洁率95%以上 |
2 |
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2.0 ,实行标准化保洁但保洁率达不到9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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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绿化管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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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管辖区域内草坪清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石块、掉落的枯枝等杂物 |
2 |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
|
2 |
绿地无遭破坏、践踏现象 |
1 |
绿地遭破坏、践踏,每发现1处扣0.2 |
|
|
总 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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